招标公告 1、盖州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经营口市水利局(营水利字【2023】25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内容:(一)西二台水库:维修溢洪道左侧边墙浆砌石挡墙,长度9米;(二)新寨水库:维修溢洪道进口段桩号0+000-缓坡泄槽段桩号0+102.4段浆砌石结构底板维修,轴线长度102.4米;(三)太平沟水库:输水洞铸铁管道锈蚀穿孔渗漏,更换DN300输水洞管道1.0米,管道采用Q235热轧无缝钢管,外径325×壁厚10毫米,更新DN300法兰片1片;坝顶路下游侧原有花岗岩边石拆除维修143米,新增花岗岩边石40米,花岗岩边石规格为200×250×990毫米;(四)二道房水库:维修迎水坡干砌石塌陷1处;破损面尺寸为长2.0米,宽1.0米,干砌石按原结构修复;(五)虎斗马峪水库:维修加固坝下输水洞出口钢闸门门槽老化边墙混凝土,原墙面老化混凝土凿毛30毫米,采用环氧树脂砂浆加固修复,修复面积27.5平方米;(六)16座水库物业化管护。 总投资额:65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盖州市 4、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 5、开标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盖州市永安路19号、河畔嘉园南门盖州市财政局) 6、开、竣工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 物业化管护工期: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286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0.6万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8.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人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8.5凡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0日将①、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可查);③、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造师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可查);⑦、法定代表人诚信声明;⑧、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综合信用信息表。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12842604@qq.com)领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标注为投标人名称+标段,并与邮箱内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信息,发送成功后请致电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