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60% 区县40%,招标人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单位: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2.3建设地点:盖州市沙岗镇、徐屯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面积2318.04亩,其中沙岗综 合整治区面积1288.20亩、徐屯综合整治区面积1029.84亩(太阳升综合治理整治区域306.09亩)。区域内绿化面积1461.43 亩,其余面积856.61亩。项目包括23个历史遗留图斑,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削坡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防护工程、客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植被保育工程以及养护工程等。本次设计将项目区划分为8个区域,沙岗综合治理区分为A 区 、 B 区 、C 区 、D 区4个治理区,徐屯综合治理区分为E 区、 F 区 、G 区 、H 区4个治理区。 2.5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178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项目治理面积2318.04亩,其中沙岗综 合整治区面积1288.20亩、徐屯综合整治区面积1029.84亩(太阳升综合治理整治区域306.09亩),区域内绿化面积1461.43 亩,其余面积856.61亩,包括23个历史遗留图斑,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削坡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防护工程、客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植被保育工程以及养护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含勘测、项目预算编制)、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2.8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2发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3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⑴营业执照; ⑵符合“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⑶符合“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 ⑷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营口盖州市市府路西段盖州市财政局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联系人:于军 电 话: 0417-78350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房忠达 、李若宪 电 话:024-82612027 邮 箱:lngczbyxgs@126.com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