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对城商行增资扩股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及入股咨询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0800-01915 二、项目名称:中介机构对城商行增资扩股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及入股咨询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专项审计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资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2号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22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 中标(成交)金额:129,8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光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 中标(成交)金额:1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专项审计咨询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中介机构对城商行增资扩股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及入股咨询工作(一包:开展尽职调查专项审计咨询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对城商行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含股东状况、股东及问题股东情况、组织架构分析、总分支管控情况)、财务状况、税收情况、所涉诉讼仲裁和行政监管处罚情况、未决诉讼等或有负债情况、人员情况(含关键岗位职能评估)、风险状况及化险措施执行情况、内控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资产及底层资产情况、主要资产的产权和租赁、表内表外业务情况、五级分类准确性、风险准备计提充分性、信息系统安全性,及尽职调查过程中关注到和发现的可能影响股价变动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二)提供专业报告 机构应当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专业报告: 1.根据银行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尽职调查情况,按会计准则和最新监管要求的资产五级分类计提拨备,还原真实资产情况,计算足额计提拨备后每股净资产价格,通过对资产、净资产和股权价值分析,提出入股价格建议,对入股的预期投资回报进行分析论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形成增资扩股尽职调查报告。 2.全面分析银行业务内容,以风险为导向,对机构内控状况和风控制度情况进行审查、评估,识别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上述风险对于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做出书面风险提示,在尽职调查报告中重点披露。 3.在最终入股前进行延伸调查,了解对基准日与最终入股日之间(简称“过渡期”)的银行资产负债变动情况,问题股东处置工作完成情况和资本金变动情况,并预测入股后未来一段时间内资产负债可能变化情况,形成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4.委托方可视情况提出补正要求。 (三)提供入股咨询服务 协助对拟城商行提交材料的审查和数据测算。对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抽查,对存疑材料进行深入调查,判断真伪;对银行财务、监管等与入股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测算;对专项债注资后股权占比进行测算。 (四)全程参与入股工作 与其他有关机构相互协调配合,全程参与对城商行入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入股论证、问题讨论、各方协调及沟通,提出设计和解决方案,给出专业意见及优化建议,为股价谈判等工作提供支持。辅助银行开展增资扩股行政许可申报有关资料的提供、制作、复核等工作。 (五)提供后续服务 协助入股股东提供入股相关工作的后续服务,服务期不少于入股后1年。 服务要求:(一)对城商行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含股东状况、股东及问题股东情况、组织架构分析、总分支管控情况)、财务状况、税收情况、所涉诉讼仲裁和行政监管处罚情况、未决诉讼等或有负债情况、人员情况(含关键岗位职能评估)、风险状况及化险措施执行情况、内控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资产及底层资产情况、主要资产的产权和租赁、表内表外业务情况、五级分类准确性、风险准备计提充分性、信息系统安全性,及尽职调查过程中关注到和发现的可能影响股价变动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二)提供专业报告 机构应当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专业报告: 1.根据银行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尽职调查情况,按会计准则和最新监管要求的资产五级分类计提拨备,还原真实资产情况,计算足额计提拨备后每股净资产价格,通过对资产、净资产和股权价值分析,提出入股价格建议,对入股的预期投资回报进行分析论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形成增资扩股尽职调查报告。 2.全面分析银行业务内容,以风险为导向,对机构内控状况和风控制度情况进行审查、评估,识别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上述风险对于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做出书面风险提示,在尽职调查报告中重点披露。 3.在最终入股前进行延伸调查,了解对基准日与最终入股日之间(简称“过渡期”)的银行资产负债变动情况,问题股东处置工作完成情况和资本金变动情况,并预测入股后未来一段时间内资产负债可能变化情况,形成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4.委托方可视情况提出补正要求。 (三)提供入股咨询服务 协助对拟城商行提交材料的审查和数据测算。对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抽查,对存疑材料进行深入调查,判断真伪;对银行财务、监管等与入股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测算;对专项债注资后股权占比进行测算。 (四)全程参与入股工作 与其他有关机构相互协调配合,全程参与对城商行入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入股论证、问题讨论、各方协调及沟通,提出设计和解决方案,给出专业意见及优化建议,为股价谈判等工作提供支持。辅助银行开展增资扩股行政许可申报有关资料的提供、制作、复核等工作。 (五)提供后续服务 协助入股股东提供入股相关工作的后续服务,服务期不少于入股后1年。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咨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尽职尽责、高效优质完成咨询范围内的工作,并负责配合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相关评审、批复。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中介机构对城商行增资扩股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及入股咨询工作(二包: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咨询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对城商行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开展尽职调查、起草修订银行公司治理相关文件、起草入股相关交易文件、全程参与入股工作、提供后续服务等。 服务要求:(一)对城商行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内容包括对银行股权权属及结构(尤其是股东违法违规情况)、法人治理情况(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开情况,以及“三会一层”结构是否合法合规等)、诉讼及处罚案件(尤其是关注与股权管理、不良处置及内控相关的案件情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重点关注与股东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评估银行现有风险管控措施及风险应对能力和管理水平、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事项等开展专项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必要的书面风险提示,并提供决策建议。委托方可视情况提出补正要求。尽职调查工作需在进场后30天内完成。 (二)起草修订银行公司治理相关文件 梳理城商行《公司章程》,协助股东修订《公司章程》,指导银行具体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协助股东完成董事会设置和董事选派工作;协助制定城商行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模版,指导银行具体完成相关修订工作;协助审核银行制定的运营及管理方案等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三)起草入股相关交易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入股协议、股东大会审议入股有关议案、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协助审查银行与入股相关议案、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等。 (四)全程参与入股工作 与其他有关机构相互协调配合,按投资方要求全程参与对城商行入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主办律师出席相关会议,提供见证服务;参与入股论证、问题讨论、各方协调及沟通,给出专业法律意见及优化建议,为股价谈判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协助审查银行制定的增资扩股方案等入股材料,提供法律意见;针对入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五)提供后续服务 为股东提供入股城商行相关工作的后续服务,服务期不少于入股后1年。如在工作过程中引发诉讼的,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质量保证:咨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尽职尽责、高效优质完成咨询范围内的工作,并负责配合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相关评审、批复。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等有关定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中介机构对城商行增资扩股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及入股咨询工作(三包: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咨询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配合,与尽职调查同步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根据银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资产、净资产和股权价值分析,形成资产评估报告,配合进行增资股价谈判。 服务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配合,与尽职调查同步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根据银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资产、净资产和股权价值分析,形成资产评估报告,配合进行增资股价谈判。 服务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要求标准和相关法律标准。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等有关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晖、曹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专项审计咨询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价75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咨询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价3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价45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财政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方式:0417-2972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澄湖西路89号ZW-1187 联系方式:0417-28280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417-282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