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4020127
营口市2014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营口市二0一四年公路改善、大中修工程(沿海经济带部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营发改能交 [2013]6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本工程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2.2招标范围:营口市2014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3工期: 169天,详见招标文件。
2.4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 4月 8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单位需携带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国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永大开发1#楼进行投标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高东军 |
联 系 人: 张金凤 |
电 话:0417-3306021 |
电 话: 024--57670266 |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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