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财政局购买食堂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00-014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财政局购买食堂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表16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6日 15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参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营口市财政局本级 联系方式: 0417-2972098 名 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17-2919998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0417-2919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