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2】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主城区。
2.工程规模:用户燃气装置智慧化平台一座,包括软件平台及机房设备等(含流量计远传改造、电动阀门安装改造、低压管线数据获取、调压设施智能化改造、商业报警器智能化改造、阀井智能化改造、视频监控接入等内容)。
3.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用户燃气安全装置智慧化平台监理 |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用户燃气安全装置智慧化平台全过程监理工作。 | 594天 |
5.工期要求:2023年5月17日开工至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者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2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总监在建项目数量在两个及以下(在一个行政区域内)。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0.15万元
3.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09: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分公司
地址: 营口市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 于科长 联系人: 张悦、王睿尧
电话: 0417-2800180 电话: 0417-33550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