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3-210800-00312(YKSGZC2023009)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盖州市美佳洁物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辽宁省营口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兴辰社区枫景名城3号楼106、206号 中标(成交)金额:4,730,87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整个医院院区范围内建(构)筑物室内保洁、外墙清洗、垃圾清运与消毒、司梯服务、冬季除雪、租借服务、配送服务、地下室车棚管理等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整个院区内的建、构筑物的室内保洁; 2、整个院区内室外非停车区域保洁; 3、楼宇外墙(包括玻璃幕墙及雨棚等)及窗体等围护结构的保洁; 4、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并运送到医院指定的固定地点; 5、医疗垃圾站及生活垃圾的消毒保洁; 6、电梯的运行、轿厢清洁、调度、为乘梯的医患提供服务等司梯服务; 7、非停车区域冬季除雪(屋顶、雨棚顶、室外台阶、楼宇围护结构等冬季除雪均包含在内); 8、大型检查或活动的高标准保洁; 9、轮椅租借服务; 10、室内盆摆、花草养护; 11、整个院区内绿化养护; 12、卫生间下水疏通; 13、供应室消毒包配送; 14、指定地点非机动车停车管理; 15、其他服务内容。 注:以上非停车区域是指机动车行车道、机动车停车场以外的区域。 在三年服务期间,医院内部可能存在改造、改建、局部搬迁等不可预料事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但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得改变。 服务要求:满足院方服务要求 (1)环卫设施齐全,器具到位,摆放整齐。 (2)清洁卫生各责任范围明确到人,清洁区内达到标准化清洁保洁,消毒执行规定的消毒管理办法。 (3)进入病疗区,根据不同的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室内清洁保洁标准,管理做到各区工具分类使用,有标记。按病区主任及护士长的要求完成工作,进行清洁工作时,移动的东西要恢复原位,不得损坏物品。 (4)公共区域如大厅、走廊、楼梯等干净明亮,符合清洁保洁标准,垃圾筒内的垃圾不能超过二分之一。 (5)办公区域室内保持干净明亮、清爽,桌椅摆放整齐。 (6)治疗室,服从科室的管理指导,严格按要求及时做好清洁工作确保治疗室干净卫生无污渍、异味,无死角(治疗设备清洁除外)。 (7)病房清洁干净,地面无污渍、垃圾,墙面、门框、玻璃、窗槽等清洁,工作时不得影响病人休息,清洁完毕后将物品复位。挪动病人物品时,必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按照不同科室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8)按照手术室要求进行保洁工作。ICU各物具设施表面用无菌纱布擦拭至无尘。地面清洁无缝针、缝线等细小物品。手术室内无污渍、水渍、灰尘。 (9)洗手间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无尘。蹲厕隔板消毒干净,镜子面无污渍、手印。 (10)注射室、漱洗室地面整洁、干净、垃圾清理及时,无异味;水池无垃圾、无积水,清洁车要分清,各类工具要按规定摆放并有标识;无乱摆、乱挂现象,并根据科室要求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1)污物室墙面无垃圾附着物。垃圾桶按时冲洗干净,地面洁净不积水,确保无异味。 (12)电梯,不锈钢墙身亮洁,无缺油或油多现象。地面无污渍、杂物。地坑槽内无杂物尘土。 (13)不同位置的医辅人员要服从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的管理,尊重医生、护士和患者,做好本职工作。 (14)保持病房内床位、氧气槽、床头柜、衣柜无尘、无污渍,物品摆放统一。 (15)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楼宇各层垃圾桶设置在卫生间内,用塑料袋装好,放在指定地点等待环卫部门统一运走。 (16)医用垃圾清理按照医院的各项规定执行,并达到如下要求:a.医用垃圾清理乙方要有专用的运输医用垃圾车,并由专人管理;b.医用垃圾严禁丢失,否则负法律责任及罚款; c.运输垃圾时要注意保护好包装袋,避免医用垃圾散落污染;d.医用垃圾要按时送到指定地点;e.做好医废的院内交接及院外运输部门的交接;f.负责医废暂存点的各项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从物业进场之日起算,物业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合格 1、清洁、温馨、舒适的医院环境,符合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要求,美化、绿化达到医院环境标准要求。 2、“以患者为中心”,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3、必须按《物业管理工作检查标准》实现管理目标。 4、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不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6、不发生重大设备管理责任事故。 7、能够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7)门厅保洁:全面保洁4次/日,随脏随清,尘推30分钟/次,要求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无污垢无杂物。 (8)公共过道保洁: 天棚:每周打扫或清洗1次,无灰尘、灰吊、蜘蛛网等,走廊墙牙立面及墙牙边无灰,见本色。 墙面(含公示栏等):无灰尘、无痰迹、无球印、无脚印,墙面张贴、印记随时清理。 墙面电源开关:见本色、墙面上消火栓门框、门玻璃及周边墙面洁净。 走廊暖气片:无灰、洁净。 走廊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爽、刘晖、李艳华、王红、赵敏、沈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3009文件-变更后.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盖州市美佳洁物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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