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800-048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内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事项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由“2023年3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21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3年3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 变更事项3: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维修地点及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履约地点变更为“一包:站前区区域、二包:西市区区域、三包:老边区区域”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0日 14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方式: 0417-2897005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 话: 0417-2972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