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营国土告字[2014]6号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格 | 竞买保 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2014-6-1 | 东临隆鑫西街、南临国有空地、西临国有空地、北临新联大街 | 6397.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气站用地) | ≤0.6 | ≤12m | 40 | 4500 | 2878.8750 | 2014-6-2 | 腾飞路西、智泉街南 | 450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气站用地) | ≤0.6 | ≤12m | 40 | 4500 | 2025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网上交易相关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申请人可于2014年2月25日9时至2014年3月26日11时(节假日不休息),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四、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16时(星期三),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14年2月25日9时(星期二)至2014年3月16日16时(星期日)。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14年3月17日9时(星期一)至2014年3月28日16时(星期五)。 五、 其他事项 1、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即出让人将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通过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告,竞买人可登陆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竞买,网上报价,增加幅度为10元/㎡人民币的正整数倍,且单次增幅最低为50元/㎡人民币,最高为200元/㎡人民币。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进行过有效报价,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进入加时竞价环节,最终按照系统规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齐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5、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 陈德爽 于 萍 联系电话: 0417-2882502 2882505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10号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