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城市春节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14年城市春节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3】6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亮化设施采购、安装、维护、拆除及保存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营口市市区部分街路及广场 。 2.2工程规模: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00 万元。 2.4招标范围:亮化设施采购、安装、维护、拆除及保管。 。 2.5工期要求: 2014 年 1 月 5 日开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竣工,计划工期 2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 A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 编: 联 系 人: 侯立国 联 系 人: 张雨 电 话: 0417-3840153 电 话: 0417-33550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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