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1-00096
项目名称:辽宁省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98,800.00
最高限价(元):2,598,800.00
采购需求:辽宁省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通过构建平台能够实现连接生产、检测、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从系统的任何一个关键控制点均可以快速采集、追溯各种信息,并生成相关报表,以农资监管、农产品检测和信息追溯建设为主线,加强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实现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农资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中心、农产品区块链追溯管理系统、农资监管系统、农产品检验检疫管理系统、智慧监管移动端、合格证管理系统、农产品主体红黑榜系统等数据的有机结合,满足农业局管理的监管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监管部门对辖区农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切实保障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农资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中心、农产品区块链追溯管理系统、农资监管系统、农产品检验检疫管理系统、智慧监管移动端、合格证管理系统、农产品主体红黑榜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2737789930@qq.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准备。
4、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盖州市红旗大街114号
联系方式:0417-768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024-67784557
邮箱地址:2737789930@qq.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33051516010015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成龙
电 话:151400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