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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自贸片区陆港枢纽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JH23-210800-00115竞争性磋商公告


营口自贸片区陆港枢纽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自贸片区陆港枢纽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0-00115

项目名称:营口自贸片区陆港枢纽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营口自贸片区陆港枢纽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编制初稿并组织专家论证.(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 08:30  11:00 ,下午 13:30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6、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ingkoupengda@163.com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联系方式:0417-6655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汽保工业园区(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灰色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41721337

邮箱地址:yingkoupengda@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营口市府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55030010200001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睿

电 话:17741721337

来源:      时间:2023-01-3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