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210800-05474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中标(成交)金额:4,16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紧密围绕国家四部委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要求,结合营口市供热现状、资源特点等实际情况,为营口市开展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营口市清洁取暖年度工作方案、支撑材料,完成任务分解; (2)按照国家四部委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等,协助政府高质量完成国家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3)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编制清洁取暖相关的必要技术文件,完善政策文件体系,做好顶层设计; (4)收集整理每年度清洁取暖项目资料,协助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 (5)对清洁取暖项目开展调研、验收、评估等技术咨询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6)实时跟踪国家四部委清洁取暖政策,掌握动态消息,加大营口市与国家相关部委技术沟通力度; (7)组织清洁取暖的政策宣贯、宣传、绩效考核培训会议等活动,搭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平台; (8)总结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可持续推广模式。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履约地点:营口市 验收标准及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付款方式及条件: 第一次:合同签订,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按照国家政策文件要求,乙方完成2022年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编制并协助甲方通过国家考核后,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 第三次:按照国家政策文件要求,乙方完成2023年中期绩效自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甲方通过国家考核后,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第四次:202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政策文件要求,乙方完成2024年终期绩效自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甲方通过国家总体考核验收后,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 若三年中任何一年国家没有组织现场考评,则采购人在审阅当年度资料后于当年度10月31日前支付供应商该笔款项。 节点工期: 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营口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编制; 国家发布2022年度绩效考核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自评报告、自评分表、汇报材料及项目资料汇编;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营口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编制; 国家发布2023年度绩效考核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自评报告、自评分表、汇报材料及项目资料汇编; 国家发布2024年度绩效考核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自评报告、自评分表、汇报材料及项目资料汇编。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1)在营口市开展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保障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效果;(2)根据国家要求及营口市实际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资料,编制年度自评报告,协助营口市通过国家绩效考核(年度、中期及终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赖延民、黄永强、刘硕、刘志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规定费率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3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0417-2998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93、33550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邰文婧、杨盼盼 电 话:0417-3355093、0417-33550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12.7.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