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的二次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210800-04398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的二次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植保无人机防治作业 供应商名称:沈阳沐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植保无人机防治作业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二标段:植保无人机防治作业服务)(二次公告)(C210199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通用航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农林木副渔专业机械的安装,维农,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智能无人机销售等。 服务要求:作业服务有专人对接,按照约定时间验收结款。 服务时间:按采购方需求时间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需求,项目采用的无人机,须具备作业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自动计量功能的设备。该设备应具备国家级相关行业权威机构认证;提供开展作业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自动计量工作的业绩证明。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20公斤,旋翼数量大于等于6旋翼,采用压力式喷头或离心式喷头,适合防控药剂。离心式喷头无人机和压力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分别是距作物叶尖1米~1.5米、1.5米~2米。喷雾作业飞行高度不得高于2米。喷雾药液量不得少于1000ml药液/亩,作业时要添加飞防助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亚丽、谭燕宏、魏亚杰、李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植保无人机防治作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0417-2957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春花 电 话:0417-2829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