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西市区创城改造工程 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2】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西市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西市区创城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 2.工程规模:涉及西市区55处居民小区(点)。具体改造内容及规模如下:沥青道路改造面积:70875.1平方米,道板改造面积为39844平方米,散水维修面积为2303平方米,更换边石长为56623米,绿化补植为1632平方米,绘制停车位16606米,拆除围墙147米等附属配套工程。 3.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3024.68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要求:2022年12月15日~开工至2023年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59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 •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 •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三级] (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EPC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含)以上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 (含)以上。设计负责人:[注册二级建筑师] (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3)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4)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8日 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3日16: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西市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68-2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417-3282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