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D2022-1011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80万元 最高限价:390.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批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9日至 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介质形式(U盘)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6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 收件人:肖琦 联系电话:15904976775 2、开标形式:腾讯会议线上视频开标 3、开标前要求: (1)、视频会议号将于开标前一天由相关标的负责人通知到各回标单位。 (2)、投标人需在正式开标前30分钟加入会议参与签到,并将其名称修改为对应编号,开启摄像头并关麦。 (3)、会议正式开始前3分钟还未加入视频会议则视为放弃线上视频开标的机会。 4、视频开标纪律: (1)、手机等设备调至静音并放置于视频可见处,严禁截图、拍照、录音等行为 。 (2)、投标商家需全程闭麦并始终保持相关负责人在视频中,不得做其他于开标无关事宜,不得中途离开,如有疑问可举手示意,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可开麦提问。 如未遵循以上行为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的参标资格; 5、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518896713@qq.com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地址: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417-566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邮箱地址:1518896713@qq.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177201988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 电 话: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