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盖州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881-00040))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11月 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81-00040 项目名称:盖州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851,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851,000.00元。 采购需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2020年已完成的盖州市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数据以及2020、2021年安全利用方案、安全利用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受污染耕地地块调查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调查信息汇总表等材料进行整理、处理分析。;2)收集2019年、2020年、2021年测土配方资料,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3)依据《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和2020、2021年安全利用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同时,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入户调查的结果,进行进一步筛选适宜的技术措施,编制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利用Arcgis制图软件,以村为单位进行绘制《受污染耕地实施地块图斑导引图》;在多源数据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利用Arcgis制图软件对技术措施与安全利用区域进行叠加拟合,绘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图斑地块技术措施图,形成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名录;4)编制《受污染耕安全利用自评估样品布点方案》,利用Arcgis制图软件对受污染耕地进行网格化布点。同时,提取采样中心点经纬度,绘制点位布设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实施后,农产品检测费。根据自评估监测数据及每个地块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评估报告;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对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进行科学核算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编制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报告;5)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包括国家、省、市、县区下发的各类相关文件、工作过程中的证明材料、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实施地块图斑导引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调查表、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名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报告等;6)报告、图册、清单打印费,按照项甲方主管单位要求,对项目成果,包括报告、图件、清单等材料进行彩色印刷,用于项目评审、验收和报送;组织专家评审,用于支付专家费和差旅费;用于技术人员前往所在地进行项目调研,现场踏勘,样品采集、数据收集,验收汇报等产生的餐费、话费、交通费等;7)根据近年测土配方资料,分析总结现在的耕地土壤状况,同时结合铬、汞、砷、铅、镉五种重金属的活性条件,调查实际施肥情况,给出合理可行的优化施肥建议;对受污染耕地农作物进行优化施肥及叶面阻控安全利用措施,盖州市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11661.51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号楼五单元35号) 方式:现场领取/邮寄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11月 1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号楼五单元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盖州市红旗大街西段(原粮食局) 联系方式: 13604171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号楼五单元35号 联系方式:0417-2828010 邮箱地址:1452315139@qq.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8801000074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文霞 电 话:0417-282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