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咨询及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50192(LNYD2022-1022)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咨询及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信息化咨询及监理 供应商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中标(成交)金额:3.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信息化咨询及监理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咨询及监理(C020803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等项目建设的政策性文件,针对甲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采购设备清单》等,提供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及价格合理性,进行建设方案前期评审。 服务要求:1、在项目建设前期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对疑难问题的解答; 2、根据甲方提供的现有信息类资源现状,对新建项目的建设合理性进行评审,避免重复建设、冗余建设; 3、根据新建项目的需求,对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整性提供技术支持; 4、对新建项目采用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论证; 5、对新建项目采购的设备指标、价格、工程(总体)费用合理性进行论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验收止。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标准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咨询及监理(C0204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每个监理项目实际情况,将整个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分为实施前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分别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协调等八个方面进行实施监理。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法院信息化项目属于重要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服务单位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在项目建设过程应协助业主把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验收止。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杰、蓝滨、林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信息化咨询及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河大街永胜里三段6号 联系方式:0417-299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胜男 电 话: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