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3451 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1包: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02包: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独立工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位于营口主城区南部,总规划面积为34.68平方公里。主体区域范围东起营二线,西至海岸线及近海海域,南至咸水河,北至民兴河并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相接,以澄湖西路、听海路、新海大街、新港大街相隔,规划面积约为33.79平方公里。飞地范围,庄林路以东,智泉街以南、辽河经济开发区以西,规划面积约为0.89平方公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独立工矿区,位于产业基地一期南部,西至海岸线,东侧庄林路、北至咸水河、南至淤泥河,总规划面积约为49.93平方公里。(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 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2个合同包,必需同时投标,同时中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至 2022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13:30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金牛山大街139号中小企业园泉通消防旁黄色办公楼于女士13841722268。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本次开标采用“腾讯会议”,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APP“腾讯会议”,并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参会过程中,未经代理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开启语音和屏幕共享。 腾讯会议内容如下: 会议号:381 426 573 会议密码:87465 六、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地址: 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0417-3888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139号中小企业园 联系方式:0417-3638555 邮箱地址:lnflyk@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57041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8417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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