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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沿岸(成福里北侧护岸加宽加固)防洪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沿岸(成福里北侧护岸加宽加固)防洪提升工程,初设文件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2022】295号)批准,招标人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沿岸(成福里北侧护岸加宽加固)防洪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2.2主要建设内容: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沿岸(成福里北侧护岸加宽加固)防洪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两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为大辽河左岸成福里小区泵站出口至成福里小区北侧,建设长度0.14km;第二部分为大辽河左岸成福里小区北侧至营口港西端,建设长度0.31km;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3招标单位: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4合同估算价:243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沿岸(成福里北侧护岸加宽加固)防洪提升工程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采购、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2.6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境内。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主体施工工期为2022年10月30日至2023年 6月 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联合后应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3.2项目相关人员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方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须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单位,联合体各方联合后应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22年 9月 24 日~2022年9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辽宁省水利厅院内1号楼1009室)。

4.2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4.3如因疫情防疫情况无法到场,可将材料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招标代理邮箱获取,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邮箱:lszxzbdl@1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0月18日9:30时,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货场里59-0号

联系人:周洋            电 话: 137041722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屈炎          电 话:024-62181531

2022年 9月23日
来源:      时间:2022-09-23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