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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团结河1.6km、利民河1.67km)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团结河1.6km、利民河1.67km)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市本级

招标人名称

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名称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221080090419360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80%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

  市本级预算资金: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7351.98万元

标段(包)数量

2

项目规模

1.水源工程6处,分别为:新建黑鱼沟提水2站、新建堡提水站、月牙提水站、董家提水站;拆除重建三八排灌站及赏军排灌站;2.渠道衬砌总长24.532千米,其中:反修干渠3.0千米,三八干渠0.952千米,赏军干渠2.4千米,抗旱干渠3.35千米,董家干渠1.0千米、团结河1.6千米、利民河12.23千米;3.新建渠系建筑物2座,分别为董家进水闸和利民进水闸。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27座,其中:抗旱干渠节制闸1座,反修干渠节制闸1座;分水闸18座;农桥7座,维修三八于渠九支渠节制闸1座;4.建设灌区信息化及计量设施。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团结河1.6km)

标段(包)编号

20222108009041936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范围

团结河1.6千米渠道衬砌及渠系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已注册到投标单位)以及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合同估算价

577.62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利民河1.67km)

标段(包)编号

202221080090419360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范围

利民河1.67千米渠道衬砌及渠系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保证金金额

3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2 年12月31日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已注册到投标单位)以及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合同估算价

34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9-16 08:30至2022-9-21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6:00时,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hzzx@qq.com),主题标注为LNHZ2022043+投标人名称+标段,并与邮箱内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信息,发送成功后请致电代理机构(0417-2919998)进行确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10-9  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

2022-10-9   9: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请各投标人持手持件(手持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

市区民生路 28 号   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递交投标文件,进行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其他公告内容

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2.     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3.     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20221015日开工,并于20221231日前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工期为准。

5.项目负责人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同时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自拟)。

监督部门

营口市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金泰

监督部门电话

0417-6672167

招标人

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人

林世巍

电话

0417-6672187

邮箱

yk263652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人

赵春秀

电话

0417-2919998

邮箱

lnhzzx@qq.com

 

来源:      时间:2022-09-1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