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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5955

工程名称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5955001001

标段名称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

营口市教育局

填报单位

营口天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20901

公示结束时间

20220905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建设地点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营口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冯德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建安HB[2019]94636],[02484986],[02484986]

7454900.000000

334 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

93.7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营口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营口市万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三一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冯德春

张世彬

张立彦

施工项目负责人

冯德春

张世彬

张立彦

设计项目负责人

钱铂

陶明达

庞鲁樵

施工负责人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辽建安HB[2019]94636],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2484986],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248498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辽建安HB[2014]04018],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1212016201614158],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221060802702],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221060802702],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2210608027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辽建安HB[2014]0396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221131452899],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221131452899]

设计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一级[982100461]

注册建筑师一级[982100463]

注册一级建筑师[151104879]

注册资格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1212016201614158],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辽建安HB[2019]94636],[02484986],[02484986]

[辽建安HB[2014]04018],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1212016201614158],[221060802702],[221060802702],[221060802702]

[辽建安HB[2014]03961],[221131452899],[221131452899]

投标报价

7454900.000000

7450000.000000

7451000.000000

工程工期

334 日历天

334 日历天

334 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

[建筑工程二级]

[建筑工程三级]

评审得分

93.72

66.68

64.4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营口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营口市万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三一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来源:      时间:2022-09-0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