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 第三、四标段 招标文件补遗001 各投标人: 现对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第三、四标段(招标编号:202221080022558000)补遗如下: 1、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22.1.1承包人违约补充条款中增加8.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打卡天数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将对其进行违约罚款,少于26天需向发包方支付5000元/人·次。 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 第五、六、七标段 招标文件补遗001 各投标人: 现对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第五、六、七标段(招标编号:202221080022558000)补遗如下: 1、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22.1.1承包人违约补充条款中增加8.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打卡天数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将对其进行违约罚款,少于26天需向发包方支付5000元/人·次。 招标人:营口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