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四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项目编号:LNRH2022-05-001 公告的项目名称:大石桥市水源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2 年 6 月 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四、对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要求(一)线下纸质保函中“1、使用线下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 2022 年 6 月 27 日 11:00 时前将保函 原件正本递交给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与保证金截止的日期和时间一致),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 市分中心只负责代收保管并开具收据。银行保函应当从项目所在地市范围内的全国性国有银行出具。担保保函应当从项目所在地,持有行 业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随函应提供该担保公司在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赔付保证金专户的资金证明。保函复印件 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指定的位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即保证 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开标当日审查保 函。”变更为“1、使用线下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应在 2022 年 7 月 21 日 11:00 时前将保函原件正本递交给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与保证金截止的日期 和时间一致),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只负责 代收保管并开具收据。银行保函应当从项目所在地市范围内的全国性 国有银行出具。担保保函应当从项目所在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许可的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随函应提供该担保公司在国有商业 银行出具的赔付保证金专户的资金证明。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 投标文件指定的位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即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 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开标当日审查保函。”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人须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 11: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自行存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 分中心的银行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变更为“投标人 须在 2022 年 7 月 21 日 11: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自行存入营口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的银行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方 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以资金到 帐时间为准。”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07 月 2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大石桥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中段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504177590 邮编:1151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 51-甲 41 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王艳玲 联系电话:0417-2917888/13704075017 邮编:115000 项目监督部门:营口市水利局 项目监督人:张家毓 联系电话:0417-6672167 邮编:1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