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鲅鱼圈区文屯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由(营口市鲅鱼圈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营鲅发改投资【2022】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口市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
2.2工程规模:项目在文屯河及其支流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底泥净化工程、水质净化工程、堤岸修护工程、河道景观及配套工程等,消除文屯河黑臭水体。预计总投资额 1116.22万元。
2.3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暂定1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含施工图设计时间):2022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在文屯河及其支流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底泥净化工程、水质净化工程、堤岸修护工程、河道景观及配套工程等,消除文屯河黑臭水体)、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阶段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2.7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1 | 鲅鱼圈区文屯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在文屯河及其支流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底泥净化工程、水质净化工程、堤岸修护工程、河道景观及配套工程等,消除文屯河黑臭水体)、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阶段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1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含施工图设计时间):2022年7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规定;
3.2资格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②③④的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以上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10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网可查。(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
3.1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20日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 文件领取菜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7月1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
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区17号门市(号房回迁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鲅鱼圈青龙山大街南段
邮 编: 115007
联 系 人: 代世超
电 话: 0417-67563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新航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邮 编: 115007
联 系 人: 王克勤
电 话:0417-6127555
传 真:0417-6245896
电子邮件:10936037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