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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过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242004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2246.44万元

最高限价:可用性服务费2795.48万元/年、运营期第一年运维绩效服务费962.39万元。

采购需求:1.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2.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即由站前区政府授权站前区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在站前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工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获得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项目公司下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3.项目建设内容共涉及六大类,包括小区外墙保温工程;区管街巷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通信线缆落地工程;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的保养、维护工程;停车场新建工程及建设小区组团整体改造工程。

4.本项目总投资约32246.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91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52.86万元;基本预备费2045.35万元;建设期利息2632.98万元。

5.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金。按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并结合目前金融市场实际状况,本项目设定资本金比例为20.90%,计6739.44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其余部分资金(25507.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市场化渠道融资筹措。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相同,为项目总投资的20.90%,即6739.44万元。其中,中选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68.84%的股权,即4639.44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项目公司31.16%的股权,即21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及政府方出资代表须保证按照项目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6.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新建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并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与建设产出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日常运营及维修维护;道路、管网的日常维护等工作;路灯杆日常维护、路灯维修;小区物业管理;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等。

7.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含建设期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须为通过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方式:因疫情防控时期,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ykgxzb@126.com)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材料需扫描件加盖公章),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GXTC-A1-2242004 +供应商名称”,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符合要求方视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7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莲花小区

联系方式:0417-2149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83

邮箱地址:ykgxzb@126.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8420154800000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凤瑞、董国林

电 话:0417-3355080、3355083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来源:      时间:2022-06-3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