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配水线、润油线电杆移位工程)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10KV配水线、润油线电杆移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R-2022-005 项目名称:10KV配水线、润油线电杆移位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972387.99元 最高限价: 2972387.99元 采购需求:10KV配水线、润油线电杆移位工程。(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西市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68号 联系方式:0417-3282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7-2668088 邮箱地址:lnjr2017@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891390000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瑀 电 话:0417-266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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