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800-01009(YKSGZC2022008)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焚烧园服务及物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焚烧园服务及物业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瑞辰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中标(成交)金额:719,96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焚烧园服务及物业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焚烧园服务及物业项目 服务要求:(一)日常保洁项目,每天必须对室内(等候大厅、告别厅、存尸间、丧户休息室、骨灰取灰室、卫生间、综合停尸间、二楼售卖厅、焚烧园、走廊、办公楼和骨灰寄存楼)、室外(办公楼、骨灰寄存楼、焚烧祭祀园、服务中心四周卫生及绿化带、停车场、焚烧园)卫生和公共的设施设备及地面做出及时有效的清理及消毒工作。不定时倾倒室内外的垃圾,保证垃圾桶是干净、卫生、无异味的,并及时将焚烧残余清理干净,并运至指定地点。确保每个祭奠厅、焚烧园内各焚烧点和丧户休息室在没有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是干净卫生的,以便丧户的使用。 (二)定期保洁项目(泰山石、人造树、灯具、开关、卫生间的瓷砖墙面、丧户的玻璃告示牌、大厅两侧的玻璃隔断、所有通道的门帘和正面的玻璃幕墙、焚烧园内设备,环保设施表面),在指定周期内,对相应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殡仪馆的整体形象。 (三)每日工作时间:早5:00—晚10:00,必须保证大厅室内外卫生整洁。 (四)员工配置要求 1、物业服务人员配置 (1)物业项目主管1人; (10)馆内北区+B区及北侧卫生间共计20间停尸间需设置保洁员4人(1人负责定期清扫骨灰寄存楼卫生); (11)C区8间停尸间+一间多功能组合停尸间设置保洁员1人; (12)A区+南区及卫生间18个停尸间设置保洁员3人; (13)大厅+1、2、3号告别厅设置保洁员1人; (14)二楼北侧休息厅室内外+售卖区设置保洁员1人; (15)二楼南侧休息厅+取骨灰室设置保洁员1人; (16)外围卫生保洁员1人。 (17)办公楼保洁1人。 综上总计岗位设置14人。 保洁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着装统一。 3、焚烧园服务人员配置 (5)物业项目主管1人; (6)焚烧园内及园外(含旱厕)保洁员3人; (7)运输司机1人; (8)专职焚烧员1人。 3、耗材物料要求 保洁耗材物品完全由乙方负责,垃圾袋要求一致,并及时更换。 4、设备要求 为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乙方需无偿提供如下设备: 全自动洗地机1台;扫地机1台;抛光机 1台;多功能擦地机1台;吸尘吸水机2台; 高压水枪1台; ★微型货车1辆,配司机1人(车辆提供行驶证和购车发票,司机提供驾驶证及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企业社保证明)。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鞠衍丽、沈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焚烧园服务及物业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西17号 联系方式:0417-2943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2008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焚烧园服务及物业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瑞辰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 服务价格明细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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