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采购防疫代理服务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采购防疫代理服务商(项目编号:JH22-210882-00022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7 月 4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82-00022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采购防疫代理服务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代理采购防护服、防护帽、防护面屏、护目镜、防护手套(外科手术手套)、防护鞋套、核酸检测试剂、抗原试剂、消杀剂、隔离酒店、转运车辆、生活物资、征用临时救治场所、外送样品检测、终末消杀和环境评价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6 月23日至 2022 年6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7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六、开启
时间: 2022年 7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 大石桥市哈大中路84号
联系方式: 18641734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澄湖西路89号ZW-1187
联系方式: 15902480702
邮箱地址: 1452315139@qq.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568801000074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文霞
电 话: 159024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