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电脑采购JH22-210800-00334(YKSGZC202200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800-00334(YKSGZC2022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电脑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售后服务要求更正为“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三年”。 更正事项2:设备采购清单产品参数★4、声卡:集成声卡,支持5.1声道,音频接口≥3个音频接口更正为“★4、声卡:集成声卡,前置音频接口≥2个音频接口”。 更正事项3:设备采购清单产品参数★8、接口:≥8个USB接口(其中≥4个USB3.0)、≥1个HDMI接口、1个RJ-45接口更正为“★8、接口:≥8个USB接口(其中≥4个USB3.0)、≥1个HDMI接口、1组PS/2接口、1个串口、1个RJ-45接口”。 更正事项4:评分细则中产品的先进性更正内容详见新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更正事项5:评分细则中资质认证及业绩更正内容详见新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0日 13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方式: 0417-298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