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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电脑采购项目JH22-210800-00334(YKSGZC2022004)变更公告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电脑采购JH22-210800-00334(YKSGZC202200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800-00334YKSGZC2022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电脑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售后服务要求更正为“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三年”。
更正事项2:设备采购清单产品参数★4、声卡:集成声卡,支持5.1声道,音频接口≥3个音频接口更正为“★4、声卡:集成声卡,前置音频接口≥2个音频接口”。
更正事项3:设备采购清单产品参数★8、接口:≥8个USB接口(其中≥4个USB3.0)、≥1个HDMI接口、1个RJ-45接口更正为“★8、接口:≥8个USB接口(其中≥4个USB3.0)、≥1个HDMI接口、1组PS/2接口、1个串口、1个RJ-45接口”。
更正事项4:评分细则中产品的先进性更正内容详见新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更正事项5:评分细则中资质认证及业绩更正内容详见新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0日 13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方式: 0417-298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先生

  话: 0417-2972508

来源:      时间:2022-04-2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