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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石桥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7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LY202201010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314202232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下载,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47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供应商须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中心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每家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人数不超过1人。

2. 对于境内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与投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需接种过新冠疫苗;其它地区人员凭健康码进行管理,生成本人的健康通行验证码后,方可参加开标活动(各地区、各部门针对疫情防控有不同要求的,请遵循其规定,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高风险地区(自行详查相关网站)人员禁止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大石桥市镁都大街北三西路西

联系方式:0417-5900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14层

联系方式:0417-4877520转803

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兴国

   联系方式:0417-4877520转803

来源:      时间:2022-03-1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