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21第八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营口市2021第八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0553 项目名称:营口市2021第八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2,745,4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627,132.27元 采购需求:1、拆除虎庄河2孔φ0.8m穿堤排水涵1座,新建1座2孔1.2*1.8排水涵闸。2、大兴河三村段护岸长度101米,其中左岸52米,右岸49米;帽梁加高长度28米。3、沙沟河枣峪村段护岸长度179米,其中左岸89米,右岸90米。4、吕王河虎头山村段右岸护岸长度117米。5、暖泉河后暖泉村段护岸长度272米,其中左岸143米,右岸129米;河道清淤长度50米。6、暖泉河七盘岭村段右岸护岸长度256米;河道清淤长度252米。(具体详见清单) 工期:2022年03月09日开工至2022年04月18日我,计划工期40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0417-667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024-31084298 邮箱地址: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3630104000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13840158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