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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第三标段新建堡提水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第三标段新建堡提水站建筑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由营口市水利局(营水利字[2021]3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及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第三标段新建堡提水站建筑工程)

2.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3本项目估算价:人民币980.15万元。

2.4计划工期:2022年03月10日至2022年04月30 日51日历天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建设地点:大石桥市水源镇

2.6招标范围新建水源镇新建堡提水站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设计流量5.74立方米每秒(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要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5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29日至2022020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携带(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7)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491628688@qq.com),主题标注为LNHY-GC2022-001+投标人名称,并与邮箱内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信息,发送成功后请致电代理机构(0417-2219077)进行报名确认。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3开标时间:2022 03  03 09:30 (北京时间) 。

4.4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7号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417-5833909

 

代理机构: 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营口市万达营销中心9楼 

系 人:张宏             

联系电话:0417-2219077

 

来源:      时间:2022-01-29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