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及第三针3岁-18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800-04217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及第三针3岁-18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及第三针3岁-18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青花大街东130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及第三针3岁-18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90199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需直接配送至营口市内指定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服务要求:投标企业须拥有符合储存配送要求的冷链服务设备(冷藏库、冷藏运输车)。 投标企业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相关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具有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 企业须具有符合相关验证要求的冷藏库,以保证疫苗的储存温度要求。 企业须配备双路电或发电机组。 企业须配备符合相关验证要求的冷藏运输车。 企业须配备符合相关验证要求的温度监控系统。 企业做出如下方案: 1.仓储、配送服务方案; 2.仓储、配送流程; 3.仓储、配送过程中的管理控制措施; 服务时间:服务承诺: 1.疫苗在接到订单后12小时内送达。 2.根据采购方要求,可增加疫苗配送次数。 3.确保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都不影响疫苗的储存温度。 4.因疫苗储存、运输造成的疫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5.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方沟通协调信息系统维护及管理工作。 6.保证软件平台运行稳定性,软件平台故障发生率<1%(工作日) 7.配送差错(数量、品种、规格、日期等)发生率<1%(配送次数)。 8.提供客户监督评价系统,提供相关电子文档或纸质证明文件。 9.应急配送工作市内区域在6小时内完成(市内),一区两县在12小时内完成。 服务标准:服务承诺: 1.疫苗在接到订单后12小时内送达。 2.根据采购方要求,可增加疫苗配送次数。 3.确保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都不影响疫苗的储存温度。 4.因疫苗储存、运输造成的疫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5.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方沟通协调信息系统维护及管理工作。 6.保证软件平台运行稳定性,软件平台故障发生率<1%(工作日) 7.配送差错(数量、品种、规格、日期等)发生率<1%(配送次数)。 8.提供客户监督评价系统,提供相关电子文档或纸质证明文件。 9.应急配送工作市内区域在6小时内完成(市内),一区两县在12小时内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霞、张路、王旭、朱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及第三针3岁-18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46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76号 联系方式:0417-6615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64乙1-5-15 联系方式:0417-266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凤 电 话:0417-26680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定稿(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