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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1年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项目YKSGZC2021140变更公告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1年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JH21-210800-02226(YKSGZC2021140)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800-02226YKSGZC2021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1年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由于我中心账户名称发生变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需再次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按变更后的账户名称缴纳。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更正事项:
更正前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1050110852100000007

更正后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1050110852100000007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07日 09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 0417-2876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先生

  话: 0417-2972508

来源:      时间:2022-01-0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