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办规划要求,从2023年9月9日起,本站域名由ccgp.yingkou.gov.cn更换为:ccgp.yingkou.net.cn
 
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项目(JH21-210800-02596(YKSGZC202114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800-02596(YKSGZC2021145)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景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63号601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539,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务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单位的日常保安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1.保安服务企业应当特别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从行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证明)。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在具体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措施。保安员统一着装(春秋装、夏装、冬装共三套),费用由保安企业负责。 2.保安服务企业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安全与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对消防、救护、通信故障等隐患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保安证,并且要保证至少有一人持有消防证。 4.保安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暂住手续,员工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安保服务企业负责支付和缴纳。(为保证工作连续性,采购人原有临时服务人员有继续留任的,保安服务企业应优先录用。) 5.由于保安人员违反相关安全规定造成一般性后果,保安服务企业无条件按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6.采购人主管部门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不达标将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将终止合作。

服务时间:本项保安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企业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负责保安员的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保安服务企业应当特别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从行业人员的选聘要求身体健康、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在具体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2.保安服务企业人员要每季度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和涉及到保安服务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对消防、救护、通信故障等隐患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保安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暂住手续,员工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安保服务企业负责支付和缴纳。(为保证工作连续性,采购人原有临时保安人员有继续留任的,保安服务企业应优先录用。) 4.由于保安服务企业人员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玩忽职守造成一般性后果,保安服务企业无条件按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5.采购人主管部门每月对保安服务企业包括考勤在内的综合性服务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问题将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将终止合作。 (二)人员配备要求 1.1本项目保安企业须为采购人提供具有保安员证书的保安员15人,其中具有相关保安管理经验的保安队长:1人, 保安员14人。 1.2保安员配置 南门保安人员1人,东门保安人员3人,北门保安人员1人。 1.3 保安员具体要求 1.3.1保安员要求政治合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1.3.2保安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3.3退役军人优先 (三)安全保卫服务 1、保安服务要求 1.1保安员由保安服务企业与采购人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采购人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保安力量。 1.2保安服务企业负责保安员的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3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加班时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1.4保安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致伤、致残、致死和遭遇不测时,由安保服务企业按社保局有关规定处理。 1.5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保安员应当遵守和执行采购人方包括《保安工作细则》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6 保安员要求在南门、东门、北门岗位二十四小时在岗,其中东门岗位每天早(8点至8点30分)晚(17点至1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晶、孙红一、崔丽丽、刘慧艳、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营口市东海大街55号               

联系方式:0417-6651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YKSGZC2021145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景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其他:服务价格明细表.pdf


来源:      时间:2021-12-2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