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公用事业管理处关于选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站前区公用事业管理处关于选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2021-160 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公用事业管理处关于选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0.6元/月.平方米 采购需求:拟引进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与区下属企业营口市站前区惠普物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一家物业公司,对营口市站前区内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弃管小区、单体楼进行统一物业管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各区片改造后物业接管时间起始,服务期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报名材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第二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121753579@qq.com,联系电话:0417-2653896,联系人:王莉莉、金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X2021-+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联系人电话确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原莲花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1394172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 0417-2653896 邮箱地址: 121753579@qq.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1102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欢欣 电 话: 0417-2653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