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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

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

 

LNJR-GC2021-007

 

 

 

 

 

 

 

 

 

 

 

 

 

 

 

 

 

    标单位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章)

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章)

 

Ο二一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18

3. 评标程序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2. 发包人 27

3. 承包人

4. 监理人

5. 工程质量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 工期和进度

8. 材料与设备

9. 试验与检验

10. 变更

11. 价格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51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4. 竣工结算 58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6. 违约

17. 不可抗力

18. 保险

19. 索赔

20. 争议解决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69

专用合同条款 69

1. 一般约定 69

2. 发包人 71

3. 承包人 71

5. 工程质量 73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4

7. 工期和进度 74

8. 材料与设备 75

9. 试验与检验 75

10. 变更 76

11. 价格调整 76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77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78

14. 竣工结算 79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79

16. 违约 80

17. 不可抗力 83

18. 保险 83

20. 争议解决 8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2. 投标报价说明

3. 其他说明

第二卷 90

第六章  图  纸另附) 91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项目业主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项目控制价1499204.77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6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2.6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沿海综合市场10KV双电源外电源新建工程主要工程包括敷设3*300电缆260米,组立13米钢管杆7基、15米水泥杆8基,安装隔离开关2组等具体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6投标人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09  29 日至2021   10  11 ,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30时,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信用报告,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金润招标限公司报名。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jr2017@126.com),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R-GC2021-007+单位名称)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3开标时间2021 10  20  09:30 (北京时间) 。

4.5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安定北路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417-3888312

 

代理机构: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

系 人:翟              

联系电话:0417-26680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款  名  称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安定北路

联系人:来先生

电话:0417-388831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系人:翟瑀

电话:0417-2668088

1.1.4

项目名称

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沿海综合市场10KV双电源外电源新建工程主要工程包括敷设3*300电缆260米,组立13米钢管杆7基、15米水泥杆8基,安装隔离开关2组等具体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0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按相应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因其他原因招致的诉讼,中标人须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按月发放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持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且必须已注册到投标单位,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格: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其它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2.投标人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收到时间为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8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10  20  09 3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函后24小时内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函后24小时内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或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3.交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5.汇入单位账户: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7.汇入账号:21050168913900000075

8、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以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应在2021年101916时(含)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允许投标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从国有银行出具,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太长可以简写)、用途(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以保函方式递交保证金的,请投标人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将保函正本送到代理机构到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保函应从国有银行出具,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2018年1月至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  2018年1月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2018年1月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纸质文件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投标文件电子版(U)两份

3.7.5

装订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换页,不得采用活面装订。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别密封在密封袋后,再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封条。

4.1.2

封套上写明

标人的地址:

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及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内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区域内的国有银行出具并提供该银行联系电话)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期限: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方可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履约保函有效期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与中标通知书所标注的金额相一致。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10.2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项目代理服务费比例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但不必单独列示。

10.3

交易中心服务费

根据辽发改收费【2020102号文件规定,须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中心服务费,其中由招标人交纳部分已含在招标控制价中,请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在办理中标手续时一并交纳。

10.4

关于中标通知书下发要求

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中标单位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后,在代理机构领取。

10.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99204.7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贰零肆元柒角柒分)

注:投标报价应不高于该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10.6

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进行农民工管理。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持中标通知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人社劳动部门办理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先签合同后进场, 工资月结月清。施工单位制定工资支付台账,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10.7

合同签订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10.8

其他

施工单位负责与电业局的一切协调工作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前附表

 


、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积(平方米)

需用时间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名



学历


 称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要 内 容

预计造价(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材料

来源:      时间:2021-12-22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