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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排污许可证复核及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JH21-210800-03857招标公告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排污许可证复核及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排污许可证复核及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 3010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3857

项目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排污许可证复核及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1)配合管理部门对营口市440家发证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质量复核,并形成质量复核报告,确保符合核发条件。(2)完成2021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及21年年报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共计900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0920211215,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3010 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招标会议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0417-220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方式:0429-7770078

邮箱地址:2075558017@qq.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10120190010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可

电   话:0429-7770078

来源:      时间:2021-12-0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