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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LNJR-GC2021-005

 

 

 

 

 

 

 

 

 

 

 

 

 

 

人:营口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9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1.招标条件 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

7.联系方式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  总则 13

1.1招标项目概况 13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1.5  费用承担 14

1.6 保密 15

1.7  语言文字 15

1.8 计量单位 15

1.9  踏勘现场 15

1.10 投标预备会 15

1.11  分包 15

1.12 响应和偏差 15

2.  招标文件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7

3.  投标文件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3.2  投标报价 17

3.3  投标有效期 18

3.4  投标保证金 18

3.5资格审查资料 18

3.6备选投标方案 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4.  投标 2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5.  开标 21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21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21

5.2  开标程序 21

5.3  开标异议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2

6.3评标 22

7.  合同授予 2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

7.2评标结果异议 23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3

7.4定标 23

7.5  中标通知 23

7.6  履约保证金 23

7.7  签订合同 23

8.纪律和监督 24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8.5投诉 24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6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7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8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9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0

附件六:确认通知 3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一、总则 32

二、评标委员会 32

三、投标有效性检查(开标前进行) 33

四、资格审查 33

五、符合性评审 33

六、详细评审 34

七、确定中标与定标 37

附件 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0

   专用合同条款 50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6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6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57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58

一、工程简介 58

二、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58

三、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58

 、履行职责 59

、提交报告 59

、文件资料 59

 、技术规范 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3

(一)投标函 63

(二)投标函附录 6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5

三、授权委托书 66

四、联合体协议书 67

五、投标保证金 68

六、监理报酬清单 69

、资格审查资料 70

(一)基本情况表 7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2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3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4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75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76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77

、监理大纲 78

九、其他资料 7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20】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项目批准投资2556.0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

2.3招标项目概况: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新建护岸工程总长度为10178米,其中干流左岸长度为5547米,右岸长度为2374米,支流左岸长度为1169米,右岸长度为1088米;补植固滩林918米;河道平整7738米。

2.4本招标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估算价:2556.03万元。

2.6招标范围:对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工程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工程资料的审查以及其他工程监理职责应包括的工作。

2.7监理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须为本单位职工,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4日至20210929,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人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jr2017@126.com标题:LNJR-CG2021-005+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材料后须打电话确认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5930分,地点为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17-487737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

项目联系人:金增鹏、翟瑀              

  联系电话:0417-2668088

    邮箱地址:lnjr2017@126.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采购单位:营口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17-487737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

项目联系人:金增鹏、翟瑀

联系电话:0417-2668088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新建护岸工程总长度为10178米,其中干流左岸长度为5547米,右岸长度为2374米,支流左岸长度为1169米,右岸长度为1088米;补植固滩林918米;河道平整7738米。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5月31日(223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2556.03万元(监理:43.81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省级以上资金80%,据实补助,其它为地方配套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营口市碧流河靠山屯至苇塘段河道治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工程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工程资料的审查以及其他工程监理职责应包括的工作。

1.3.2

监理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按相应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因其他原因招致的诉讼。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省级水利信用信息平台”或“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须知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满足业主需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纸质版文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电子邮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天前

形式:电子邮件或纸质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电子版U盘2份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一次报价不得更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43.50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0.8万元(电汇)

2.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    号: 21050168913900000075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4.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太长可以简写)、用途(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以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应在2021年1014日16时(含)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同时投标人请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按相关法律执行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至

3.5.3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年至

3.5.5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年至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份。

电子版文件:U盘两份

其他要求: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5.2(4)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代表和监标人代表共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在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期限: 3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7.1

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3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视其放弃中标。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5%(履约担保在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但不必单独列示。

交易中心服务费根据辽发改收费【2020】102号文件规定,须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中心服务费,其中由招标人交纳部分已含在招标控制价中,请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在办理中标手续时一并交纳。

 

 

 

 

 

 

 

 

 

 

 

 

 

 

 

 

 

 

 

 

 

1.  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共和国招华人民共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要求监理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独立法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检察门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踏勘场的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 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文件的同时须知前附式和第六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况表应附织机合一行登执照资质 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 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 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 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写或函附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 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 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 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标人标顺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过电子招交易对已递交投标进行解密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5A标人代表记录人等上签

5B投标表、招标、监、记录人人员使本人的电章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在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中标人应规定标文件第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3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视其放弃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标人

 

1究了 名称监理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务期 按合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如有

4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

 

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话:

 

邮政编码: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1.2.5

姓名:

2

监理服务期限

1.1.4.3

日历天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9.1.1

……

……

……

……

……

……

……

……

……

 

 

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五、投标保证金

 


六、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九、其他资料

 

一、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表

......

来源:      时间:2021-09-2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