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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中心)不动产信息系统维护费(JH21-210800-01552(YKSGZC202112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中心)不动产信息 系统维护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1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1552(YKSGZC2021123)

项目名称: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中心)不动产信息 系统维护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营口市不动产维护项目

 

目标及内容

1项目目标

为保证不动产登记平台正常而可靠地运行,并能使平台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以充分发挥作用。对用户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平台资源现状和配置信息,反映平台资源的可用性情况和健康状况,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IT环境,从而保证用户平台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平台进行必要的改动,以保证平台中的各个系统随着用户需求、环境等的变化始终处于最新的、正确的工作状态。

通过运行维护服务的有效管理来提升用户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服务效率,协调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内部运作,改善数据来源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结合用户现有的环境、组织结构、IT资源和管理流程的特点,从流程、人员和技术三方面来合理规划用户的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结构。将用户的运行目标、业务需求与IT服务的相协调一致。

2项目内容

    1、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应用软件及数据维护(注:只针对现平台现有应用程序的维护及升级,不包括开发新的功能模块及拓展应用模块)

1)平台各应用程序维护

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平台业务流程调整。包括对现有平台程序的流程、权限、等进行新的配置并扩充在使用过程中用户提出的新的业务流程与权限问题。

2)平台代码维护

随着平台应用范围的扩大、应用环境的变化,平台中需要根据用户需求针对对应表单进行修改、定向查询、统计等。对各种代码进行一定程度的增加、修改、删除,以及处于维护目的编写部分新的代码。

3)数据维护

对数据库结构进行调整;业务数据的定期正常维护;数据库的备份与恢复;表空间占用情况检查,一旦发现空间接近最大值,磁盘空间不够等,联系硬件服务厂家扩容;数据库性能的监控分析和改进。

4)日志维护及报文上传

定期检查程序错误日志,清除平台运行中发生的故障和错误。按照国家及省要求自动上传报文及登簿日志,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确保上报工作正常运行。

5)技术支持和服务

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日常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包括视频、语音、电话等方式),视情况安排技术支持人员驻地开展统一培训。

    2、数据汇交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相关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交工作。

二、提交成果

营口市不动产维护项目实施方案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个年度维护期满5个月,全额支付该年度维护费用。

五、服务期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中心) 

  址: 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7-2877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话: 0417-2972508 

 营口市不动产维护项目需求.rar

来源:      时间:2021-10-29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