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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综合保税区中心监管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营口综合保税区中心监管仓改造工程已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辽自营行审发【2021】39号),招标人为营口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556.382063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建设地点:营口自贸区。

5、招标范围:营口综合保税区中心监管仓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1年11月8日,竣工时间2021年12月23日,共计45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7、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③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8、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13495924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101154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缴费成功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购买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6)被授权人身份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购买成功后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标书款汇款账户(对公账户)      

户名: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00156710103

汇款务必注明LNGX-2101154”,汇款账户必须与所投单位保持一致,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电汇)。

名: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号:41790015671030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营口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17-665517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人:张悦、张丽丽

  话:0417-3355091、092

       真:0417-3355059

  箱:ykgxzb@126.com

来源:      时间:2021-10-0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