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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安大街与民兴路交汇处66KV变电所及配套线路工程的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安大街与民兴路交汇处66KV变电所及配套线路工程已经由辽营沿审批字【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独立工矿区东北部。

2.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架设66KV供电线路,长度约3000米,规划建设66KV变电所一座及变电所配套线路等工程。

3.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安大街与民兴路交汇处66KV变电所及配套线路工程监理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安大街与民兴路交汇处66KV变电所及配套线路工程的所有项目工程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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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5.工期要求:2021年11月15日开工至2022年4月14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09: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08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 来工                             联系人: 杨盼盼、罗雯霏

电话: 0417-3888312                       电话: 0417-3355096、3355090

传真:                                    传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来源:      时间:2021-09-2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