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营口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监理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老边区、营口监狱、盖州市和大石桥市。
2.2监理招标工作内容:营口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一标段大石桥市水源沟沿片区(实施面积2.4万亩);二标段大石桥市旗口高坎石佛片区(实施面积2.6万亩);三标段盖州市(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片区)(实施面积1.5万亩);四标段盖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片区)(实施面积1.9万亩);五标段老边区和营口监狱片区(实施面积1万亩)。
2.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3.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B级(含BBB级)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3.7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资人资格审查。
4购买招标文件: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25日8时30至2021年8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y282997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Y2021004+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缴费成功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确认,购买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信用报告(5)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5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成功后代理公司将收据扫描件及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标书款汇款账户(对公账户)
户名: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营口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510015615500010
汇款务必注明“LNJY2021004+标段+标书款”,汇款账户必须与所投单位保持一致,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6万元;二标段1.8万元;三标段0.8万元;四标段1万元;五标段0.6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10:00分;递交地点为: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6.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之日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电 话:15840715608
联 系 人:姜晓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电 话:0417-2829979
联 系 人:尹春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