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X-2101084
项目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配送新冠病毒疫苗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200万支疫苗全部运送完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版
售价:免费
将以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13495924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101084 +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6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76号
联系方式:李晓波/0417-661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91、092
邮箱地址:ykgxz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张丽丽 电 话:0417-3355091、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