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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2021]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营口市戏曲学校,营口市第九中学,营口市第十七中学,营口市第一中学校区内。

2.工程规模:(一)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拆除新建塑胶场地8806.8平方米,拆除新建人工草坪10147.58平方米,更换道板1321.54平方米(其中利旧66.08平方米),新铺边石600米(其中利旧150米),对排水沟进行清淤,更换排水沟盖板。

(二)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拆除新建校园主入口东侧篮球场道板753平方米,拆除新建硅PU面层篮球场1731平方米,拆除新建校园南侧沥青混凝土路面837平方米,拆除新建校园东侧沥青混凝土路面9972平方米。

(三)营口市戏曲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拆除新建塑胶场地1518.18平方米,拆除新建人工草坪1862.32平方米,拆除新建硅PU面层篮球场1078.33平方米,新铺边石422米,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868.4平方米,新建火烧板路面256.36平方米,新建排水沟、盖板、管道排水系统、沙坑、领操台。

(四)营口市第九中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拆除新建塑胶场地5990.46平方米,拆除新建人工草坪3430.08平方米,拆除新建硅PU面层篮球场、排球场4160.71平方米,将原有硅PU面层操场259.67平方米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排水沟清淤,更换排水沟盖板575米,拆除更换道板534.28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墙322米,拆除重铺边石914米(利旧457米),拆除部分原有铁艺围墙、更换为无轨折叠大门,更换起跳板。

(五)营口市第十七中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拆除新建塑胶场地5744.74平方米,拆除新建人工草坪4267.62平方米,拆除新建硅PU面层篮球场、排球场1846.62平方米,拆除更换道板1376.19平方米,拆除重铺边石697米(利旧348.5米),新建排水沟56米,对原排水沟清淤,更换排水沟盖板,新建领操台1座。

(六)营口市第一中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拆除新建人工草坪4763.57平方米,人工草坪基层局部修复952.71平方米。

3.合同估算价:271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的现场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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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期要求:20210715日开工至20211030日竣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 EPC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

3.其它要求: 

3.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44.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4.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4.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1年6月30日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6月10日8 时30分至2021年6月16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人:邱思梦、李倩

电话:0417-2998313                  电话:024-23883380-8035

传真:                              传真:024-238833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nqt2018@163.com

来源:      时间:2021-06-1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