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格 |
竞买保
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ZMQ-ZBQ-2021-4-1 |
新联南大街西段南、临海路东
|
28028.91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0.8 |
详见挂牌文件 |
50 |
330 |
463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营口信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VPN(地址:金牛山大街西133号,联系电话:15141711654)。申请人取得VPN后须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地址: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www.ykgtjy.com/)。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日9时至2021年6月1日11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六、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网站中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规定。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21年5月1日9时至2021年5月20日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1年5月21日9时至2021年6月4日10时。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期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工作自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50%缴纳。
3、竟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占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块挂牌成交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竟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并转自然资源部门一份,做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
5、本期挂牌出让土地开发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均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6、该宗土地为现状出让,编号为ZMQ-ZBQ-2021-4-1号宗地的地上物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318.3220万元。在挂牌出让土地时一并出售,挂牌出让土地时只竞地价,不竞地上物价格,地上物售价不变,土地成交时地上物一并成交。地上物价款由竞得人交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地上物竣工验收和房产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结的,后续手续办理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7、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www.ykgtjy.com/)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 陈德爽
联系电话: 0417-2877930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联 系 人:孙煜尧
联系电话:0417-6655022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