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管所餐饮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5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t-2021-06
项目名称:车管所餐饮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6,000.00元
最高限价:826,000.00元
采购需求:车管所餐饮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一日三餐暂定100人(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5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 5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66号
联系方式: 1584177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民族里15号
联系方式:0417-6658544
项目联系人:杨明月
电 话:0417-6658544
邮箱地址:ln_ztzb@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18801000227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明月
电 话: 0417-6658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