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2020年水利救灾资金水毁修复工程(招标编码:lnzt-2021-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营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水毁修复护岸工程总长度为2134米,左岸1480米,右岸654米。其中,吕王河白家村段护岸长度216米,左岸101米,右岸115米;吕王河石门村段护岸长度199米,全部为左岸;碧流河钱家河村段护岸长度444米,全部为右岸;碧流河东八沟村段护岸长度386米,左岸311米,右岸75米;碧流河八家子村段护岸长度344米,全部为左岸;碧流河四家子村段护岸长度383米,全部为左岸;大清河西河口村段护岸长度162米,左岸142米,右岸20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获取方法: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09:30
递交地址: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开标方式:纸质开标,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要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通过“信用辽宁网”或同级及以上信用网站公示);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二)购买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用等级报告;5.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法定代表人诚信声明。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报名,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口市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 系 人:王顺
电 话:138407335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民族里15号
联 系 人:杨明月
电 话:0417-3255544
邮 箱 地 址:ln_z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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