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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1年干线公路盖普线(和美屯至方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2021年干线公路盖普线(和美屯至方屯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交规划【2021】91号文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2.2工程概况:盖普线(和美屯至方屯段)路线起点位于盖普线与饶盖线相接处,终点位于盖普线与盖亮线相接处,路线全长8.341公里;

2.3计划工期:164日历天(开工时间:2021520日,路面主体完工时间:930日,其他附属设施完工时间:1031日)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病害处治、路面结构、沿线桥涵、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6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大修养护工程)。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企业业绩: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或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含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2)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

3.1.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相关专业(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年(任职时段在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含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项目经理。

2)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项目经理,或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相关专业(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年(任职时段在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含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和1座小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本单位书面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4 月6 日至2021 4 月1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将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147129433@qq.com),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289 30递交地点为: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p-yingko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人:佟先生 

   话:0417-33060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

  人:李璐

    话:024-57556588

电子邮件:147129433@qq.com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号:7370811201020002686

来源:      时间:2021-04-06打印本页